督查督办工作是公司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保证决策实施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是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督查督办工作部门
公司的督查督办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二、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1.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会议精神、重大决策或活动贯彻落实情况;
2.公司党委、行政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情况以及重大决策、决议执行情况;
3.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提出办理的事项;
4.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5.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6.信访事项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事宜。
三、督办程序
1、登记呈报。对纳入督办范围内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报相关校领导审定后,根据领导批办意见,确定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内容。
2、督办通知。党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
3、督办催办。党政办公室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后,应定期向承办部门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由党政办公室对承办单位进行催办。
4、反馈结果。承办部门要及时将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党政办公室反馈。对属重大事项或需具体说明情况的事宜要提供书面情况报告(信访事项均需提供情况报告)。有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的督办事宜由牵头部门负责报告。报告要如实反映督办事项的办理过程、政策依据、落实情况,经承办部门领导审签意见后报党政办公室。
5、审核报告。党政办公室对承办部门反馈的督办事项办理结果认真审核,确保工作质量。对提交的书面情况报告严格把关,确保办理结果无误后及时报相关校领导审阅。对涉及信访案件要作好回访工作。
四、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司开展的督查督办工作,对督查督办的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在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的过程中,将对未按督查督办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上级和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承办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部门考核内容,对承办部门不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与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党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推动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发挥实效。
附件:《滚球买球的app督查督办单》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