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平等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稳定工作岗位,促进我校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公司和职工共商、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
于5月21日上午,组织人事处组织工我校自聘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本次签订劳动合同,严格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各项条款,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利于建立稳定性的劳动关系,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本次劳动合同的续签工作全面完成,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促进教职工管理工作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